丰顺县人民政府,梅州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6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5〕13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项目安排范围
根据粤工信园区函〔2025〕13号文件要求,此次组织入库的项目需为之前年度已入库的普惠性奖补方向延续性项目。叠加性奖补方向项目和此前未入库的普惠性奖补方向项目均不得组织入库。我市已列入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入库项目奖补未到期的普惠性奖补项目有2个(见附件2)。
二、奖补资金申报材料及资金核算
1、资金需求请示。此次申报入库奖补资金统计时间按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财政贡献量进行计算(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时写明计算过程。
企业入园投产起第4-5年的奖补金额为该企业当年度财政贡献量(参考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入库的企业所得税额+增值税额)*20%。
2、企业出具对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3、财政贡献量汇总表(附件3)。
4、纳税佐证材料:提供与财政贡献汇总表一一对应的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含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佐证材料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5、提供企业建设手续是否完备、用地是否落实、企业信用等相应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按照6月10日前正式行文报省工信厅,作为2026年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预算编制依据的工作要求,请你们积极组织相关企业按上述要求于5月7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并报县科工商务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丰顺县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应重点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企业建设手续是否完备、用地是否落实、企业信用等情况进行审核,出具申报意见,并于2025年5月12日前将材料报送我局(随文报送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从“数字工信”平台下载),企业佐证材料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二)现场核查。我局将及时组织第三方(或专家)开展资金核算和现场核查工作,请你们积极组织企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县级初审。丰顺县人民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要结合第三方审核意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四、其它事项
请及时组织项目通过“数字工信”平台(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进行线上填报,没有网上申报的项目视作未纳入项目库,一律不安排预算。同时,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文件规定,普惠性奖补资金按1:1比例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进行配套。根据《梅州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呈批表》(办文编号:综二B17440)对《关于对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普惠性奖补地方配套资金及组织资金申报工作费用事项的请示》(附件4)的处理意见,此次普惠性奖补企业需按要求配套安排相应资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6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 〔2025〕13号)
2.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已入库项目
3.产业共建资金(普惠性)财政贡献量汇总表
4.《梅州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呈批表》(办文编号:综二B17440)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5日
(联系人:笪志平;联系电话:0753-2247198)